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8年第4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8-03-12 | 作者:黑龙江省消防协会 | 文章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满足我省广大学员的培训需求,由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全面开展全省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2018年第4期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范围内从事或即将从事消防控制室操作的人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年龄男在18至50周岁之间,女在18至45周岁之间。

二、培训内容

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主要包括:

(一)消防基础知识:消防工作概述、燃烧学基础知识、初起火灾处置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电气消防基础知识、消防水力学基础知识。

(二)消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三)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基础知识。

(四)职业道德。

(五)消防控制室监控。

(六)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七)实际操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日期和费用

第四期:

培训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30日,培训12天。

培训地点:哈尔滨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培训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171-1号,哈尔滨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乘车方式:乘坐14、61、105、121、103、203、205、357、366、553路公共汽车在工程学院站下车。

乘坐6、30、37、339、334、385、331、352、74、55、53、66、65路公共汽车太平桥站下车。

乘坐地铁1号线在交通学院站下车。

报到时间:2018年3月19日9-12时到哈尔滨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费用合计:每人1845元

1、培训费1500元(开户名称: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号3500041109006997842)。

2、职业技能鉴定费345元(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号3500041109008945813)。

3、以上二种费用可带现金报到时缴纳。

)学员食宿: 

学员住宿采取自愿原则。酒店为学员住宿提供优惠并提供正式发票。

)培训管理方式:

不实行封闭管理。上课实行点名制度。

)联系人:张老师 0451-87908340。

四、培训要求

(一)学员报到时需自行下载并填写三张表格,10张寸照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报到地点。

1、《2018年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登记表》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3、学员《开 发 票 信 息》(需要单位报销学费的学员,开发票信息表请全部如实填写,不清楚的咨询财务人员。个人学员请填写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小2寸(32*40毫米)6张,照片背景颜色不限。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培训期间不得请假,非上课时间学员实行自我管理,自觉复习所学课程。

(三)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获得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职业培训合格证》,还要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黑龙江)站的职业技能鉴定。才能获得国家颁发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12月16日公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列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151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9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一项就是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类别是准入类的。在消防行业和岗位实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从源头上把住消防职业人员准入的“门槛”,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又是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重要内容。更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中的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控制中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等要求的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专人负责,按照消防控制室至少2人/班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好参训工作。同时在组织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参加培训的同时,要防止因参加培训而出现漏岗、空岗现象。

(五)参加培训的人员需要提前到所在区域的消防部门报名,认真填写《2018年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登记表》和学员《开 发 票 信 息》(见附件)。回去等通知,得到消防部门学习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学习。

 

附件:

    1、培 训 学 员 登 记 表.doc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初、中2018-2-2.doc

    3、开 发 票 信 息(新).doc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

                                           2018年3月8日

 

 

  •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消防协会  技术支持:黑龙江华夏千博科技有限公司
  •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天顺街38号  邮 编:150090 电话:0451-87908020
  • 版权所有 内容未经允许 严禁转载  ALL Rights Reserved  黑ICP备150019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