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消防总队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满足我省广大学员的培训需求,由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全面开展全省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2018年第15期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范围内从事或即将从事消防控制室操作的人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男在18至50周岁之间,女在18至45周岁之间。
二、培训内容
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主要包括:
(一)消防基础知识:消防工作概述、燃烧学基础知识、初起火灾处置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电气消防基础知识、消防水力学基础知识。
(二)消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三)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基础知识。
(四)职业道德。
(五)消防控制室监控。
(六)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七)实际操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日期和费用
(一)培训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24日,培训12天。
培训地点:哈尔滨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培训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171-1号
培训对象:本期只接收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黑龙江分公司的报名学员
乘车方式:乘坐14、61、105、121、203、205、357、366、553路公共汽车在工程学院站下车。乘坐6、30、37、339、334、385、331、352、74、55、53、66、65路公共汽车太平桥站下车。乘坐地铁1号线在交通学院站下车。
报到时间:2018年8月13日9-12时到哈尔滨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二)费用合计:每人1845元
1、培训费1500元。开户名称: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号3500041109006997842 。
2、职业技能鉴定费345元(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号3500041109008945813)。
3、转账缴费单位的学员请报到当天现场办理。也可带现金报到时缴纳。
(三)学员食宿:
学员住宿采取自愿原则。学校推荐酒店为学员住宿提供优惠,并提供正式发票。
(四)培训管理方式:
不实行封闭管理。上课实行点名制度。
联系人:张老师 0451-87908019
四、培训要求
(一)学员报到时需自行下载并填写三张表格,10张寸照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报到地点。
1、《2018年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登记表》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3、学员《开 发 票 信 息》(需要单位报销学费的学员,开发票信息表请全部如实填写,不清楚的咨询财务人员。个人学员请填写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近期小2寸(32*40毫米)免冠彩色照片10张,照片背景颜色不限。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培训期间不得请假,非上课时间学员实行自我管理,自觉复习所学课程。
(三)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获得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职业培训合格证》,还要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黑龙江)站的职业技能鉴定(含国家实操考试和国家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国家颁发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参加培训的人员需要提前到所在区域的消防部门报名,认真填写《2018年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登记表》和学员《开 发 票 信 息》(见附件)。回去等通知,得到消防部门学习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学习。
附件:1、培 训 学 员 登 记 表.doc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