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区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关于中级技能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申办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应社会单位和个人需求,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计划举办2018年第1期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中级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
3、要求男子年龄在18至50周岁之间,女子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
二、申报要求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提供所在消防相关行业单位证明)。
两个条件满足任意一个即可报名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和国家统编教材《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技能)》开展培训。
四、报名交费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报名时间:8月27日-30日 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
(二)报名地点: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哈尔滨市南直路58号黑龙江省消防协会警官公寓一楼第五个卷帘门内)。
注:哈尔滨市本地学员需现场办理申报手续及缴费。
外地学员需电话申报,电话申报通过后于9月3日报到当天现场提交材料,经过审核后缴纳学费参加学习。
(三)报名咨询:马文飞 电话:0451-87908119
王洁实 电话:0451-87908020
(四)报名截止日期:8月30日下午4时。
五、培训时间、地点、报到日期和费用及人数
(一)培训时间:2018年9月3日至9月14日,培训12天。注:(2018年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班第一期培训班人数已满。报名继续,第二期培训班同时举行。)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哈尔滨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培训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171-1号
乘车方式:乘坐14、61、105、121、203、205、357、366、553路公共汽车在工程学院站下车。乘坐6、30、37、339、334、385、331、352、74、55、53、66、65路公共汽车太平桥站下车。乘坐地铁1号线在交通学院站下车。
(三)报道时间:
报到时间:2018年9月3日9-12时到哈尔滨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四)费用合计:每人2575元
1、培训费2200元(开户名称: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号3500041109006997842)。
2、职业技能鉴定费375元(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号3500041109008945813)。注:暂不缴纳此项费用。
3、以上二种费用可转账或带现金报名时缴纳。
(五)学员食宿:外地学员住宿采取自愿原则。学校推荐酒店为学员住宿提供优惠。
(六)培训管理方式:不实行封闭管理。上课实行点名制度。
(七)联系人:张老师:0451-87908019。
六、培训要求
(一)所有报名学员需携带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员报到时带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32*40毫米)10张(照片背景颜色不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培训期间不得请假,非上课时间学员实行自我管理,自觉复习所学课程。外地学员自带个人生活用品。
(四)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获得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职业培训合格证》,还要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黑龙江)站的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及实操技能考核两次考试)。才能获得国家颁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要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交费。要自行下载填写三张表格。2018年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登记表、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培训申报表及开发票信息表,三张表格报名时上交。
附件:
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