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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防协会完成2017年度第三次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统考工作
时间:2017-09-28 | 作者:黑龙江省消防协会 | 文章来源: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统一部署,924日,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组织了2017年度第次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中国消防协会副会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冷俐,职业技能鉴定部葛书君对哈尔滨市新成小学考点进行了现场督导。

省消防协会非常重视此次统考工作,考试前下发了《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度全国第次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统考的通知》,并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在黑龙江省消防网互联网站发布公告、督促辖区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人员为企业上门服务等方式,将考试的信息迅速传达给各企事业单位和经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的学员,确保考生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方便考生考试,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将此次考试地点分设在哈尔滨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三地。省消防协会还专门制定了《2017年度第次理论统考实施方案(黑龙江考区)》,成立了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协会秘书长李锦成任组长并与协会副会长毕建华、常务理事李广成及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社会指导处徐志勇处长全程参加督考工作。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工作人员分赴三地,全力筹措考试工作。

924日,考试前1小时,省消防协会分别对三地考场监考人员召开考务会,明确监考员工作流程和考场规则,按规定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监考老师组织考生统一进入考场,填写考生签到表,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宣读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当场拆封、分发试卷和答题卡,监考时不定期巡场。考试结束后,及时清点试卷,在确认试卷与本考试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相等后,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次序排列(含缺考试卷),剩余试卷放在最后,填写完成《考场记录表》,一并装到试卷袋,并将试卷袋和答题卡袋密封后交回指定地点,由专人负责保管。

    考试期间,三地考场督导组以极为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格的要求,对所有考场进行了逐一巡查,并随机抽查核对了考生信息。

此次全国理论统考参考人数共1707人,117人缺考。所有巡考、监考和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对考场纪律进行全程现场观察和监督,核定考生资格,监督试卷发放、回收全过程,确保了考试现场秩序井然,考试工作圆满结束。黑龙江省消防协会严密有序、有条不紊的考务工作受到了国家督导组及考生的广泛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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