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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关涉及补考迁移考生进行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3-12-14 | 作者:黑龙江省消防协会 | 文章来源:

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全国统考职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时限为自成绩确认当月起12个月,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申请一次补考。

目前,因我站升级改造从2023年12月1日起暂定日常鉴定工作,补考报名窗口暂时关闭,对部分成绩保留期限即将到期考生补考报名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为此,我站将对该部分考生统一登记,进行迁移,延后补考期限。请补考时间截止日期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即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的未报名参加过补考的考生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6时30分之前。考生登记材料上传鉴定站咨询邮箱。理论考试合格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之后符合补考资格的考生,可于鉴定站恢复鉴定工作之后,自行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补考窗口正常报名,无需登记。

由此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登记考生所需上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联系电话。

2.本人成绩界面截图。

3.补考考生截止时间截图。

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鉴定站联系电话0451-86383318(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咨询邮箱:331651726@qq.com

 

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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