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经省公安厅党组研究,报中国消防协会同意,由省科协黑科协字【1985】62号文件批准,于1985年9月26日在哈尔滨市成立。黑龙江省消防协会是消防科技和专业工作者、热心消防事业的各界人士和消防科研、教学以及消防企业和消防重点单位、中介组织等单位自愿参加的学术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省民政厅登记备案。受中国消防协会、省科协业务指导,受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主管。
协会办公地点设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58号,邮政编码:150030.
一、协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国内外消防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其他省、市消防协会、外国消防团体和个人的友好往来,促进消防学科发展;
(二)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推广消防常识,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
(三)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开展消防行业自律管理,进行行业准入资格(或资质)和职业资格审核评定、价格指导与自律,促进消防行业发展;
(四)接受委托、承担或参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消防科技项目的评估、消防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以及有关消防法规、标准的编写任务;
(五)组织开展对社会单位及会员单位和有关消防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六)举办消防科技会议、展览、讲座,推广国内外先进消防科技、消防产品;
(七)兴办与消防有关的公益事业,创办有关消防科技方面的经济实体,开展消防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等中介业务;
(八)依据规定编辑出版消防科技书籍、报刊和音像制品,开设消防网站;
(九)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行业要求,推进消防行业诚信建设,制定消防行业诚信行为规范,开展消防行业诚信行为评价与考核;
(十)参与制定行业规划、企业标准,并组织推进实施;
(十一)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消防科技进步和消防公益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员和单位;
(十二)向党和政府反映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消防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消防科技工作、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消防行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为消防科学技术和消防专业工作者服务的事业。
二、协会工作宗旨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的宗旨是服务消防、服务会员、服务社会。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协会的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团结广大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热心消防事业的人士,致力于促进消防科学技术进步和消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为社会消防安全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三、协会组织机构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名誉会长 王东华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名誉副会长 赵亚光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代会长 梁明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副会长 刑树文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副会长 毕建华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秘书长 李锦成
四、协会职能部门简介: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下设办公室、行业管理办公室、飞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飞翔119》编辑部等5个部门。
协会办公室:
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协会的综合办事机构,是领导决策的执行系统。在主管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协会的文秘、行政、财务、会费收缴、办公用品购置等。
其职责是:
贯彻上级机关及协会的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总结工作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负责上级来文的接收、批办、运转、督办、归档立卷及秘书处有关文件的起草、修改、核稿、打印和分发;
检查督办对协会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秘书处领导和上级领导批办事项的组织落实情况;
组织协会和秘书处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
综合起草协会年度工作总结,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负责协会接受省民政厅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
负责协调与上级单位、部门和兄弟省市协会以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联系工作;
负责协会接受会计审计事物所的年度财务审计和相关的工作;
负责协会财务管理,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正确反映资金运用情况,节约费用,增加积累;
协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人事、劳资归口管理;
会费管理,严格掌握会费收费标准,具体负责会费收缴和对各分支机构下拨、上缴会费工作;
组织全省消防部队及会员单位的学术交流和论文评比活动;
负责组织协会及会员单位赴境外、省外考察、学习、交流等工作。
负责人:赵力婕
职 务:协会副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电 话:87908013
行业管理办公室简介: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行业管理办公室是黑龙江省消防协会消防产品行业分会、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分会的具体办事机构,有工作人员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1人。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团结和组织全省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消防产业的相关企业,开展有关消防产业和应用技术的学术交流和研究活动,推广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促进消防产业的发展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协助政府和主管部门开展消防管理,组织开展企业行业自律自律,引导企业有序竞争,沟通企业与政府、社会的联系,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负责人:郑晓昕
职 务: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级工程师
电 话: 87908340
飞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经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职业培训机构,长年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设施设备齐全、教学模式科学、办学理念先进,围绕社会需求培养实用性消防安保专业技能人才,实现技能培训与社会需求的无缝隙对接。
一、培训专业类别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二、招生对象条件
建(构)筑物消防从业人员(从事和即将从事建筑、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
三、培训内容
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主要包括:
(一)消防基础知识:消防工作概述、燃烧学基础知识、初起火灾处置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电气消防基础知识、消防水力学基础知识。
(二)消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三)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基础知识。
(四)职业道德。
(五)消防控制室监控。
(六)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七)实际操作。
负责人:王洁实
职 务:飞翔职业培训学校副校长
电 话:87908119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黑龙江)站于2010年初开始筹建,并于当年底通过中国消防协会条件审查,2011年8月获得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10月份由中国消防协会正式授牌。
鉴定站现有站长1人、副站长1人、日常工作人员2人、取得证书的督导员1人、考评员16人(新培训2人)。
鉴定站目前已开展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的鉴定工作。理论统考2012年已经举行了四次。共有4111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报名参加,有3560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率为86.6%。
实践操作考试于6月4日开始,已经安排了2500人参加。
1月份参加全国理论统考的考生应经全部完成了鉴定考试。考生共计1200人,最终有983人参加了两科考试,两科均合格的749人,合格率76.20%。该批考生有望在年内获得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负责人:佟明学
职 务:协会副秘书长 鉴定站站长
电 话:87908022
《飞翔119》编辑部
《飞翔119》杂志2006年1月创刊,发行周期为月刊。由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新都市报社主办、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协办、黑龙江消防总队专业指导、公开发行的消防综合类期刊。现每期发行6万份。杂志紧密围绕消防社会化宣传发展方向,以传播知识为指引、以报道事实为导向、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文化品位为追求,是全面、综合反映我省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工作发展与消防知识宣传的专业读物,是黑龙江省消防与全国消防进行沟通的重要窗口。
主要栏目及内容:“新闻头条”,全国和全省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和活动;“特别报道”,编辑策划的重大题目的文章;“抢险救援,以救援事故为主,着力体现消防官兵战胜灾害的精神;“真相调查”,对火灾事故、执法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对调查过程着重笔墨;“市县长专访”,专访省内消防战线的主管领导;“志愿者专访”:专访消防志愿者;“讲述”:讲述消防人的故事;“红门卫士”:消防人的军旅人生;“基层建设”:全省各消防大、中队的营房、消防装备建设实录。
《飞翔119》编辑部现有编辑部执行主任1人,记者编辑3人,摄影记者1人。
负责人:马松涛
职 务:编辑部执行主任
电 话:87908015